更新时间:2021.11.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的执行申请被法院驳回的,驳回执行申请的救济途径如下: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驳回破产申请的裁定的具体情况有法院认为企业没有达到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也就是破产条件。
驳回起诉的情形主要包括: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6、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是劳动争议,依据
驳回起诉,是指人民法院依据程序法的规定,对已经立案受理的案件,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和法院的立案条件而裁定予以驳回的行为。驳回起诉要解决的是立案受理后具有程序意
裁定驳回自诉的案件情形有主体不合适,或者是被告不明确;同时还有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诉讼的事实或是理由;如果存在有仲裁协议的,那么也是会被驳回的,这都是有法律规定的。
情形如下:1.主体不适格2.被告不明确。3.没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4.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5.受案后发现属于刑事犯罪、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 6.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
1、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行政机关没有相应法定职责或者在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 2、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发现该行政复议申请不符
裁定驳回起诉可以上诉。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对一审法院的“驳回起诉裁定”不服,可以就该裁定上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
裁定不予受理和裁定驳回起诉的区别如下:1、性质不同,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是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2、适用法律不同,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主要适用的是程序法,而驳回诉讼请求既可以适用程序法,也可以适用实体法;3、适用阶段不同,不予受理、驳回
驳回诉讼请求后能再起诉。需要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有新的事实和理由。驳回起诉是在受理案件后,人民法院发现原告的起诉不符合民事案件受理条件,从程序上予以驳回,而驳回诉讼请求,则是指法院对原告的诉请或被告的反诉请求及第三人提出的诉讼主张,经审理后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