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强制交易构成不正当竞争。强制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属于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排挤其他经营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定,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
强制交易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 2、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同时也包括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限制本
强制交易是指强制或者限制他人交易的行为,强制交易行为是对正常社会竞争的损害,是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它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规则。强制交易可分为以下三类: 1、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
行为人用轻微的威胁手段进行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或提供服务,行为很有节制、获利很有限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强迫交易行为属一种扰乱市场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了不致于打击面过大,而规定了强行商品交易行为必须
强迫交易罪未遂是否构成犯罪,要依据强迫交易的情节而定。如果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一般不构成犯罪,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如果情节比较严重的,即使是犯罪未遂,也会构成强迫交易罪,但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构成强迫交易罪的面临的处罚如下:《刑法
强迫交易罪可以有犯罪集团。犯罪集团是指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而强迫交易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因此可以有犯该罪的犯罪集团。
不涉黑。通常强迫交易罪是不会属于涉黑的,强迫交易罪一般是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迫买卖商品,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才会构成此罪。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强行交易侵犯消费者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强迫交易情节严重的构成强迫
强制交易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具体如下: 1、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 2、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经营者的商品的行为。同时也包括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
强制交易是指强制或者限制他人交易的行为,强制交易行为是对正常社会竞争的损害,是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损害。它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违背了市场经济的规则。强制交易可分为以下三类: 1、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定他人购买其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