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3
此罪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的对象是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毒品原植物是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
持有毒品,除合法的持有外,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毒品罪。“非法持有”,是指违反国家法律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占有、携带、藏有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的主观意识是明知。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按照下列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指在没有通过正当的手续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获得生产经营许可及报相关单位备案的情况下,私自交易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定义是指在没有通过正当的手续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获得生产经营许可及报相关单位备案的情况下,私自交易国家规定管制的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前体、原料和化学助剂等物质的行为。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是:指未经正当程序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报有关单位备案,擅自交易国家规定管制的制毒前体、原料、化学添加剂等物质。明知他人制造毒品并为其买卖前款规定的物品的,以制造毒品罪共犯论处。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量刑情况是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生产有毒食品罪的量刑标准是: 1、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生产假药罪处罚。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要件是: 1、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应当是能够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 2、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3、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数量较大的行为。
非法持有毒品数额较大的标准是:可卡因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 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 (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二十克以上不满一百克;芬太尼二十五克以上不满一百二十五克;甲卡西酮四十克以上不满二百克;二氢埃托啡二毫
此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具备下列要件即构成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罪: 1、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的管理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幼苗,数量较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