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0
刑事和解的限制条件: 1、刑事和解仅限于《刑法》分则第四章规定的侵犯人权罪和第五章规定的侵犯财产罪; 2、故意犯罪,刑事和解只适用与应当处三年以下刑罚的案件,应当判三年以上刑罚的案件不适用和解; 3、过失犯罪,不受三年以下刑罚的限制; 4、
刑事和解应该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犯罪嫌疑人(加害人)须认罪。即需要作有罪答辩。这是刑事和解程序的首要条件,也是双方疏通情感阻滞的渠道,如果犯罪嫌疑人不认罪,则无法进行和解。 2、和解出于双方自愿。一般而言,被害人自愿必不可少,但绝大多数
刑事立案后双方和解是否能撤案,根据不同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如果是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会依职权走程序,当事人调节是不会影响到的,即不能撤案; 2、如果是自诉案件,就可以撤案。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之间是可以和解的。和解的案件一般具有以下案件: (一)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二)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刑事立案后双方和解的,可能会撤案。如果刑事案件属于公诉案件,公安机关会依职权走程序,双方调解的也不能撤案,但是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如果是自诉案件,双方和解的,可以撤案。
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被告为未成年人的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经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刑事案件的不公开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刑事诉讼活动时,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其他正当事由,对案件不进行公开审理的司法审判制度。
可以,法院可以对刑事自诉案件进行和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后果比较严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没有受理的或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案
自诉刑事案件和解后,自诉人已经撤诉的,一般情况下不能再自诉,除非有新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刑事案件不予立案的条件包括: 一、没有犯罪事实: 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二、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依据《刑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以下情形,依法不追究刑事责
不可以。如果能够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求得对方的谅解,不让对方或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不判刑。但是,刑事和解后跟撤案是没有关系的,刑事和解说明是双方就民事赔偿的部分达成协议了,受害者愿意去原谅犯罪嫌疑人而已,可以减轻处罚但无法撤案。
刑事案件已经立案了,还能和解。但是刑事和解,并不意味着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
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相比,刑事案件更为严重,因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已经构成了犯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由人民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