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农村空白宅基地征地补偿分为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为该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进行计算的。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
我国对农民出卖宅基地上的房屋有严格的限制条件,购买人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且尚未获得宅基地,或者虽已有宅基地但远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购买宅基地后仍在标准范围内。城镇居民、外地农民等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民订立的购买农村宅基地或房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农村范围内,宅基地的管理实行的是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制度。首先,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外部关系来看,是特殊的财产,不应作为遗产继承。其次,宅基地使用权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是,子女
宅基地不是私人财产。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
宅基地不能买卖。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可以买卖。所以,当双方的合同只涉及房屋买卖而不涉及宅基地使用权的时候,房屋买卖合同有效。通常所说的宅基地买卖是指宅基地使用权的买卖。原则上,宅基地使用权的买卖仅限于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宅基地使用权人在
农村宅基地不可以买卖。宅基地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只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因此不可以进行自由买卖,但出卖人和买受人是同一村村民的且符合标准的可以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
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买卖。个人与个人之间买卖宅基地上的房屋,如果双方都是本村村委会成员,购买方符和一户一宅的条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签订的买卖合同,法律上认定合同是有效的。如购买方非本村村级的成员,房屋所有权虽属于个人,但地随房走,宅基地不属于
不可以买卖的。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不允许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不得抵押贷款。法律规定,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得进行抵押的。所以,将宅基地使用权抵押因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行为。
在我国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关系是“房地一体原则”,通俗的说就是“房随地走、地随房走”,从常理上看,房地一体原则源于房屋和土地的天然的不可分离性。房地一体原则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房屋总是建筑在一定范围的土地之上,只有坚持房地一体才
农村宅基地能否互换吗?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相关法律 我国的相关法律和政策虽然禁止宅基地对外流转,但是没有禁止宅基地及住房在本集体内部转让和互换。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四款“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