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合同。格式合同提供者的义务是遵循公平原则、对格式条款如实说明并提请对方注意。
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 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指的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下列财产:(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明确表明归一方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
规范夫妻财产权的法律基本原则: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公平原则,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是离婚之诉中的重点问题之一。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
夫妻一方个人的财产规定如下: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应当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有:根据《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民法典》对夫妻债务的规定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
有配偶的人与第三人同居的规定如下: 1、禁止重婚。禁止配偶与第三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虐待和遗弃家庭成员; 2、重婚或者配偶与第三人同居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3、配偶与第三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禁止包办、买卖
由于有配偶者和他人同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一夫一妻及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法律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如果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其中存在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经法院调解无效的,法院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理由。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
居间服务合同违约情形有如下规定:如果居间服务合同中的服务人员存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得请求支付报酬。
法律对诉讼离婚的规定如下: 1、当事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可以直接提起离婚诉讼; 2、离婚诉讼应当调解前置; 3、离婚诉讼的判决依据仅为“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4、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