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代为清偿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算。代为清偿的法律纠纷适用于我国判普通民事诉讼时效,即权利人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
诉讼时效又被称为消灭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一种时效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
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但是只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才会中断: 1、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权利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 3、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请求。 4、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5、发生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
当事人主动还款行为能构成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还款能够认定为诉讼时效中断。如果具有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等情形的,诉讼时效就会中断,而从中断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会重新开始计算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诉讼时效中断是指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丧失效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欠款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如下: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以下两
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的行为。这些法定事由只要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出现即引起时效的中断。 2、中断诉讼时效的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任
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
超过诉讼时效后还款能视为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取得拒绝履行抗辩权,但债务人自愿履行的,视为放弃抗辩权,履行有效。被告方在超过诉讼时效后履行义务,继续还款,这就清楚地证明他已经放弃了抗辩权,因而可以认定是对债权债务的重新确认,或者说
诉讼时效中断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限内。诉讼时效中断不能发生在时效外,只有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才有可能由于一方当事人主张权益,而导致诉讼时效的中断。 设立诉讼时效的目的,就是为了使得更多的人能得到保护,若是在时效外还有中断的可能,这并不会保护任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