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
一、企业申请破产的手续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立案审查:法院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案件受理:如果受理,法院应依法通知所有债权人; 4、案件受理后的工作:债权的申报与登记; 5、债权人会议:组成债权人会议,
企业法人(即债务人)自行启动破产申请的条件,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二个条件: 1、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申请破产清算的材料如下: 1、破产申请书;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5、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等等。
申请破产应当提交的资料包括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企业主体资格证明以及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等。
债务人(拟破产企业名称)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提交如下材料: (1)破产申请书;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营业执照);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
以下企业可以申请破产清算: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或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等的公司。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
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主体有:债务人、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限破产重整),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申请破产重整的条件有: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债权人提起破产清算申请,如果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债务人、出资人不得提起重整转换的申请。因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
企业资不抵债的可以申请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个人破产”是指作为公司法人代表的破产,且法人的破产是以公司的资产为限额承担责任,并不会条件拿出家庭财产作为偿还债务的的资金,故个人破产不会对法人代表的家人产生影响。
民营企业破产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 二、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也就是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