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6
累犯不适用缓刑。我国《刑法》第74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该规定实际上是从另一个角度强调了累犯从重处罚的性质,因为缓刑的运用是以罪犯有悔罪表现,不致再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为条件的,而累犯是经过了刑事处罚后不思悔改
累犯不可以判管制,前后罪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才会构成累犯,同时因为这类型的犯罪行为,基本上犯罪的情节严重程度都是比较深的,所以对于这类型的犯罪嫌疑人,如果是用管制的话,会导致社会危害性,所以不能够适用,这是基本的规定。
累犯不可以适用管制。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累犯新犯的罪,应是适用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不适用管制。
不能。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不得假释。因前款情形和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被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也不得
累犯不能假释。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因悔改不再危害社会而提前释放的刑法执行制度。是有条件的提前释放,未执行的刑期作为假释罪犯的考验期。在考验期内,假释罪犯有法定监督执行刑法的情形,将撤销假释,从假释之
不可以。根据法律规定,累犯不得适用假释。 一般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 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确有悔改
累犯是不能假释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累犯不能假释。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累犯是可以减刑的,但是不适用假释,也不适用取保候审。不能适用假释的情况适用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人。
不构成,因为累犯是上一个刑罚执行完毕后一定期限内再犯某种罪行的,假释只是满足一定条件的犯罪人有条件的提前释放,刑罚还未执行完毕,又犯新罪的应该立即取消假释,数罪并罚。
不允许。《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累犯不能假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患有严重疾病或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