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5
股份公司一般不能收购本公司股份,但存在减少注册资本;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等情形的除外。
股东优先权诉讼: 1、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应当自股东变更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起诉讼; 2、如果转让方以外的其他股东认为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犯,让人与非股东第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的,以转让人为被告; 3、优先购买权作为一种形成权,可以根据
股东优先权诉讼: 1、股东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应当在股东变更登记时起一年内提出诉讼。 2、如转让方以外的其它股东认为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要求确认转让方与非股东第三人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应当以转让方为被告。 3、优先购买权作为一种
股东优先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公司利益遭受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外部第三人的损害,且公司怠于通过诉讼方式追究这些人的责任时,法律赋予股东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提起诉讼的权利。
股东优先购买权,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有优先于非股东购买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包括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及期限等因素。其中,价格是“同等条件”的核心要素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是为了维护公司的人合性,保证原始股东对公司实现实际的控制和管理。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优先权受到侵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公司利益遭受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外部第三人的损害,而公司怠于通过诉讼方式追究这些人的责任时,赋予股东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提起诉讼的权利。如果转让方没有将股权的转让事宜通知其他
总公司股东没有分公司的股份。分公司没有股东,所以分公司的股东不是总公司的股东。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没有企业法人资格,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末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
股份公司股东有以下权利: 1、获取股东身份凭证权; 2、知情权; 3、召开股东大会临时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权; 4、股东大会召集权; 5、股东大会提案权; 6、委托他人行使表决权。 股份制公司股东增加的程序如下: 1、公司委托办理变更
股东表决权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对公司事务进行表决的权力。股东表决权的大小,取决于股东所掌握的股权。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有: 1、查阅公司章程的权利; 2、查阅股东名单、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权利; 3、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更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告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