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贷款改变用途导致不能还款的不一定构成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房屋贷款共同还款人可以变更,但是要经过双方当事人的协商同意才可以的。如果是贷款人本人不变,只变更相应的个人信息,只去原银行房贷中心申请变更个人信息即可。如果是要变更贷款人或产权人,则无法直接变更,需要将欠银行的贷款结清,再办理过户交易手续。
允许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开展并购贷款业务: (一)有健全的风险管理和有效的内控机制; (二)贷款损失专项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三)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 (四)一般准备余额不低于同期贷款余额的1%; (五)有并购贷款尽职
不可以随意改变借款用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借款使用的限制,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承租人需要改变租赁房屋约定的用途时,应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私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是违法的。 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当事人拒不交出土地的,临时使用土地期满拒不归还的,或者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改变贷款用途是否构成骗取贷款罪要根据其具体犯事情节确定,是否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
虚构贷款用途构成骗取贷款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或者以其他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就构成贷款诈骗罪
信用贷款还不上属于民事纠纷,虽说可能会被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但并不一定会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判决后只会让贷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一般会限定还款时间,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还款。超过期限不还,或者是拒绝还款,贷款机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贷款改变用途致不能还款的,一般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因为构成贷款诈骗罪,需要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且该目的产生于犯罪之前,单纯还不上钱的,不构成贷款诈骗罪。
贷款的用途不用必须约定。对借贷双方来说,约定借款用途可以降低双方的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除自然人之间另有约定外,借款合同应当书面形式。贷款合同的内容包括贷款类型、货币类型、用途、金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借款人未按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