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5
《公司法》股权回购的规定有,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对此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本公司持有的股权不得分红。
关于公司回购股权的法律规定为《公司法》第74条,其主要内容包括:股东依法享有异议回购请求权,在公司股东会作出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合并、分立或者转让主要财产等决议时,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公司回购股权的方式: 1、协议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达成协议的,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由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股权。 2、诉讼回购: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就股权回购与公司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直接起诉公司要求公司买回股权。
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有以下情况: 1、公司存在合并、分立等重大变更,且转让主要财产的; 2、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3、其他情况。
公司股权回购条件,具体如下: 1、公司连续五年向股东分配利润,但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出现的,股东会通过修改章程的决议
在我国法律中对股权回购的规定是: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公司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回购股东的股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着不同的条件和规定。以有限责任公司为例,只有在以下几种情况时,公司才可以回购股份: 1、公司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按照章程原本应该解散,
公司回购的股票属于公司所有。公司在法定的情形下能够回购股东的股份,比如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或者是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是修改公司章程使公司继续存续等。
公司法股权回购的规定是股东对股东会以下决议投反对票可以要求公司回购: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
股权回购是指有限责任公司回购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中,发生回购股权的原因一般有以下三种: 原因一:出现法律规定的回购股权的情形。 原因二: 触发对赌协议中关于股权回购的约定。 原因三:出现公司回购股权的约定事由。 根据法律规定
要求公司回购股权的情形有: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连续五年盈利,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发生的,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
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形有: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4、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5、将股份转换为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份的
回购情形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只有以下四种情形下才能回购本公司的股份: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