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8
我国公安机关对于涉嫌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案件,进行立案追诉的具体标准包括:对动植物检疫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的;将合格动植物建议为不合格,不合格建议为合格的;不检疫而出具合格检疫结果的等。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为,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涉嫌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 为徇私情、私利,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合格检为不合格,或
构成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要素: 1、主体: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过失。 3、客体: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既遂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既遂一般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管理秩序。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机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
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涉嫌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合格检为不合格
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涉嫌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合格检为不合格
严格意义上说,我国没有营私舞弊罪,但是对于营私舞弊的行为,我国刑法有徇私舞弊罪进行规制。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罪的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
一般情况下,刑事案件的侦查期限是2个月。但如果案情复杂,两个月期满后仍未侦查完毕,经上一级检察机关批准后,侦查期限可延长1个月。延长后总共期限为3个月。如果存在以下特殊原因,导致案件无法在三个月内侦查终结,则经过省、直辖市或自治区检察院决定
不同性质的刑事案件,达到立案的金额标准是不同的。因此,要根据刑事案件来判断。如诈骗罪的案件,诈骗公私财物金额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构成“数额较大”;金额达到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金额达到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