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1、亲属探视从外面送东西或送钱,如日用品、换洗的衣服、牙膏、肥皂、香皂等东西,必须是看守所下属商店购买的或者经过检查可以递送才行。 2、如果因刑事犯罪嫌疑被羁押在看守所,是不允许人犯与家人会见通信的。 3、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
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
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其他东西不得送至被处罚人。也可以通过传达室给他存些钱,里面可以买东西改善生活的。
根据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犯人与其居住在境内的亲属会见的,是必须要经过办案机关同意,亲属要求会见的需要经过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或者是其他相关部门的批准,要是犯人与其居住在境外的亲属会见的除了相关部门的批准还特别需要国家安全局的批准。亲属在会见犯
看守所会见分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律师会见和审判终结交付执行,而罪犯被执行的刑期剩余不足三个月,不用投监直接在看守所服刑时的家属会见。因我国各地发展不均衡,看守所的设施也不尽相同。所以看守所为了便于管理,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律师会见和家属会见的流
看守所会见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人犯与其居住在境内的近亲属通信,须经办案机关同意,要求会见的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人犯与其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的近亲属以及外国近亲属会见、通信
家属只能会见已经判决结束的已决犯,未决犯是不能会见的。到看守所中探望被羁押的亲友,也属于探监的一种。到不同的地方探监,要求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应该出示以下证件: 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军官证、士兵证等)。
在拘留所的面谈分为刑事诉讼中与律师的会面和审判结束时与家人的会面。但是被判处刑期未满三个月的,不需要直接送进看守所执行刑罚。为了便于管理,看守所还会根据实际情况对会见律师和家属的过程做出不同的规定。律师会面须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授权
可以携带必要的生活用品、衣服、食品(需拘留所民警检查同意)。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拘留所的会见区进行。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
看守所让送东西。衣物(衣服、裤子、袜子,内衣裤)可以送,但是一般不接受被子、食物这些。根据相关规定,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
往看守所送东西一般可以邮寄,有规定的邮局。 邮寄的时候写清楚看守所的地址和被关押人的姓名。 所送的物品不能违反规定,近亲属送给人犯的物品,都要经看守所人员检查。 如果不知道什么东西能送进去可以咨询看守所工作人员。 一般可以把衣服、被褥、以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