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6.15
一般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依法可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可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谓“包庇”是指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从重处罚。《刑法》第349条,包庇走私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犯罪构成: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构成: 1、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
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从重处罚。《刑法》第349条,包庇走私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既遂的判刑规则: 1、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身为缉毒人员或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本罪的,依法应从重予以判刑。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既遂的处罚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从重处罚。
《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是指明知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而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其罪行,或者帮助其毁灭罪证,以使其逃避法律的制裁的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犯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具体构成要件:主观方面是故意,客观方面是实施了对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犯罪分子给予保护,使其逃避法律制裁的行为,主体是一般主体,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同毒品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正常活动。
行为人的行为若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其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下: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量刑标准: 1、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或者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