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一双务合同的当事人须同时履行合同,如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同时履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的,则该当事人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同时履行的对方当事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该当事人有权拒绝
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区别如下: 一、构成要件不同。后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包括:有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先履行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双方当事人互负债
顺序履行抗辩权不是先履行抗辩权。在传统民法上,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理论,无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概念。顺序履行抗辩权一般发生于有先后履行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包括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一、概念不同: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等等。 二、构成要件不同。
顺序履行抗辩权是先履行抗辩权。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五条
先履行抗辩权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同时履行抗辩权与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规定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先期违约是指一方当
1.先履行方可中止履行合同,但应通知对方,并给对方一合理期限,使其恢复履行能力或提供适当的担保。2.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未提供担保且未恢复履行能力而要求对方履行的,先履行方可以拒绝。3.在合理期限内,后履行方提供担保或恢复履行,先履行方应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义务或者严重不符合约定条件的为了保护自己的期限利益或者保证履行合同的条件,对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当事人有相互负债的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
顺序履行抗辩权指的就是先履行抗辩权。而先履行抗辩权是由后履行一方针对先履行一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
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的区别分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中,双方都同时享有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合同中的后履行义务一方;同时履行抗辩权不是对违约抗辩,没有人违约也可以主张;先履行抗辩权的权利人认为对方当事人违反了合同约定才能主张。法律其
先履行抗辩权与同时履行抗辩的区别是先履行抗辩权是后履行一方拥有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方都享有的权利。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抗辩权是有先后履行顺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