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分类如下: (一)抗辩权按其是否从属于主债权而存在,可以分为独立抗辩权和从属抗辩权。 (二)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 (三
保证合同事先约定放弃抗辩权无效。法律规定保证人具有抗辩权,这是法定权利,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以合同的形式)予以剥夺。 以合同的形式约定借款人和保证人放弃诉讼时效消灭的抗辩权的合同因违法属无效合同。诉讼时效消灭的抗辩权也属于法定权利,也不得以
抗辩权属于一种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需要权利人以书面的方式或者以行为来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 抗辩权的特征是: (一)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二)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三)抗辩权
抗辩权可以自动放弃,权利人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即可。抗辩权的特征包括: 1、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 2、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 3、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一种阻却。
先用抗辩权行使的限制条件包括: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 2、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在主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前,保证人可行使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 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同中。 3.先诉抗辩权则适用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对主债权人的抗辩。在主债权人未
商标在先使用抗辩权是指在其他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就已经开始使用该商标,且商标注册登记后,仍然持续使用该商标,而商标注册人向使用人提出侵权主张的,法律不予认可。
先诉抗辩权,又称检索抗辩权或先索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权人向其请求履行保证责任时,有权要求主债权人先就债务人财产诉请强制执行;在主合同债权债务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主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可以对主债权人
先履行债务的一方不先履行不一定要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此时不先履行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
放弃先诉抗辩权的后果是可能会导致债权人直接对保证人提出债务偿还的请求。 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所专属的抗辩权,基于一般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而产生,由一般保证人直接取得和专门享有的对抗债权人之请求权的一种抗辩权。
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 2、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根据
可以行使后履行抗辩权的条件如下: 1、抗辩权的履行应以同一双务合同为基础。双方因同一合同相互负债,在履行上存在相关性,形成对价关系。单一合同无对价关系,发生后不履行抗辩权; 2、一方先履行抗辩权。在双重合同中,双方的履行大多是先后的。确立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