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1
被拘留人对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被拘留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
拘留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执行机关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有权决定拘留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对符合拘留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有权决定拘留。
1、刑事不同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相对人对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而属于刑事,我国规定了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刑事拘留的7项情形。被刑事拘留的人对公安
1.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对刑事拘留不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对刑事拘留不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如果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对妨碍行政诉讼的拘留决定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妨碍行政诉讼的拘留属于司法拘留的范畴。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审判活动正常进行,对实施了严重妨害诉讼活动的人,采取限制其短期限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当事人对司法拘留决
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对判决不服的解决办法: 1、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2、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
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