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8
融资租赁合同在承租人是指违约或者租赁设备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下属于非正常终止。承租人出现严重违约行为,在根本上损害出租人关于租赁资产的物权或债权利益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租赁设备由于不可抗力或人为因素导致严重损坏或灭失,无法继续使用,出租人
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中途解约禁止也不是绝对的禁止,在出现法定或约定的特殊情况下,还是允许当事人基于其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归于消灭的。
提前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一般属于违约,除合同约定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同意解约以及出现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时,提前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不算违约。
1、合同在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履行完毕。这种情形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承租人支付了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了租赁物或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了租赁物,合同失去法律效力,自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双方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的; 2、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⒈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双方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的; ⒉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意外
融资租赁合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 1、合同在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履行完毕。这种情形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依合同约定完全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承租人支付了租金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了租赁物或按合同约定
工程合同在一定的情况下是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的,下列情形中,就属于无效合同:1、一方以欺骗、逼迫等违法手段签订的合同;2、恶意串通他人,签订的合同对国家利益有损害的;3、损害国家公共利益的,违法相关法律法规的,或者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手段等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有以下两点,分别是: 1、两者是否必须采取书面形式不同。融资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而租赁合同是租期超过六个月,才应采用书面形式; 2、两者的主体不同。租赁合同涉及的主体主要是出租人和承租人,而融资租赁合同涉及的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