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有期徒刑三年和缓刑三年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是暂时不执行刑罚,不用送进监狱,法院给予三年的缓刑考验期限,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缓刑考验期结束的时候,原判有期徒刑三年就不用再执行了,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违
三年有期徒刑可以减刑,有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可以缓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特定的犯罪分子。这些人所犯罪行比较轻,如果犯罪较重或者是累犯的,都不能适用缓刑。所犯罪行情节较轻并有悔改表现,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是否可以适用缓刑的关键是看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是
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不能判缓刑,我国法律规定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只要符合缓刑的条件可以判处缓刑,但是累犯除外。缓刑,全称刑法的暂缓执行,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满足条件可以减刑。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合的刑罚。有期徒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在一定期限内对罪犯实行关押,剥夺其人身自由;2、有期徒刑的刑期幅度大,具有
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
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有期徒刑。如果被告人被判处刑罚的犯罪行为和以前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其被拘留的日期,应予折抵刑期;如果被判处刑罚的是 另一犯罪行为,则其被拘留的日期当然不应折抵刑期。
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但是不必坐牢,同时设定4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4年内表现良好,则不再执行坐牢三年的刑罚,如果在4年内表现不好,则按原判决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的决定,也就是坐牢三年。
如果行政拘留的原因与之后判处刑罚属于同一个犯罪行为的,可以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否则是不可以的。如在故意伤害行为,先进行的行政处罚,后因某种原因将伤害案件转为刑事案件,那么前期进行的行政拘留就可以折抵故意伤害罪的刑期。
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只有三年且有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情形能判缓刑,如果超过三年不能判缓刑。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
被处两年至三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缓刑的,不要坐牢。缓刑是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能缓刑执行,缓刑考验期满与缓刑的撤销如下: 1、缓刑考验期满,是指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缓刑的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