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合同保全的两种方法分别是行使代位权和撤销权。 1、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务的权利。 2、撤销权则是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危害其债权行为的权
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还享受的权利如下: 1、此前未休年休假可折算工资; 2、病假期间可以顺延合同到期的期限; 3、可获得合同期内的经济补偿金;等等。
由于试用期是一起写在劳动合同里面的,并且试用期的期限也是算作劳动合同期限内的一部分,因此有的人就认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但其实这样的说法并不准确,就是用人单位一时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此时也是可以做出试用期约定的。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的保护: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企业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员工辞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企业,在试用期内辞职需要提前3天通知企业;扩大了企业裁员范畴,降低了对程序的要求,使企业更具操作性;其他。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对象是标的。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应当包括合同标的,具体分类有财产和行为。
保全合同的形式有:债权人代位和债权人撤销,根据合同保全原则,无论债务人是否实施了违约行为,只要债务人采取不正当的手段处分其财产,并且这种行为直接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危害时,债权人就可以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和债权人撤销权。
合同保全,在我国法律上指的是债权人通过向人民法院请求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以及在债务人有放弃其债权等无偿处分其财产权益的行为时,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来保全自己的债权的行为。
劳动合同的期限,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劳动合同期限是一年。签订第3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
三年,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合同的有效时间,它一般始于合同的生效之日,终于合同的终止之时。任何劳动过程,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在现代化社会中,劳动时间被认为是衡量劳动效率和成果的一把尺子。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 1、劳动者提前三日或者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劳动者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