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六个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的日期是六个月。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诉讼期限就是上述期限;如果已经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诉讼期限是十五日。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再审程序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如果超过该期限的,则法院一般不会受理当事人的起诉。
行政诉讼一审判决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最长的上诉时间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只有第一审的判决才可以上诉。若是对于裁定不服的,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行政诉讼一般会在七日内受理。如果法院接到起诉状后,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可当场予以立案;如果当场不能作出决定的,可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就应当予以立案受理。
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是六个月,自行政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但是行政相对人不服复议决定的,也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再向法院起诉维权。
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时间一般有六个月,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是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的,则是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