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被继承人债权的范围是专属于被继承人本身意外的合法债权,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如下: 1、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 2、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 3、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 4、被继承人因
被继承人债务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优先债权。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 二、普通债权。在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时,优先债权清偿完毕才开始清偿普通债权。 三、交付遗赠。在优先债权和普通债权都清偿完毕之后,才
属于被继承人的债务范围有:被继承人依照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税款;被继承人因合同之债发生的未履行的给付财物的债务;被继承人因不当得利而承担的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被继承人因无因管理之债的成立而负担的偿还管理人必要费用的债务;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
被继承人债务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个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个人生活所欠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应当按照我国税收法规缴纳的税款。二、被继承人因合同责任所欠债务。3、被继承人因侵权而承担的损害赔偿债
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条件下,需要偿还被继承人身前合法债务,所承担债务以所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换句话说,你要是不继承遗产就不用承担生前债务,继承遗产就医继承的遗产价值为限,承担生前债务。《继承法》第三十三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
1、被继承人的债务划分为以下几类:被继承人依照我国税收法规的规定应当缴纳的税款。被继承人因合同之责欠下的债务。以及被继承人因侵权行为而承担的损害赔偿的债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权,既包括权利,也包括相应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选择继承遗产的话,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这里的债务清偿责任,主要是指继承人应当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具体的数额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继承人自愿的话,也可以超过遗产实际价
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5、以欺诈、
继承房屋遗产,所需的费用主要由继承权公证的费用,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和契税这四个方面产生。首先按照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百分之二来计算继承权的公证费用;其次根据不同地方的计算标准和不同房产的价值来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计算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