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土地征收补偿纠纷可以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由受理机关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由争议土地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发生的争议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乡级人民政府受理和处理。
土地纠纷处理方法有:当事人可以到当地乡政府或土地管理所请求解决;乡镇不受理的当事人可直接向县政府申请,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土地纠纷先行调解,调解无效的作出处理决定;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1、相互调解。首先就是相互协商调解,也有的找自己家族里面比较有威望的老人来裁决。 2、村委会调解。如果是相互之间调解不了的土地纠纷矛盾,这个时候农民们一般都会找到村委会来调解。 3、县市仲裁。如果村一级的委员会无法解决农民之间的土地纠纷问题
(一)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土地纠纷发生以后,由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的办法。 协商解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署协议。该协议由当事人自愿执行,没有法律的约束
处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方法是: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如果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
(一)当事人协商解决 所谓协商解决是指土地纠纷发生以后,由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直接进行磋商,自行解决纠纷的办法。 协商解决后,当事人双方应当签署协议。该协议由当事人自愿执行,没有法律的约束
如果出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在指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农村土地纠纷,必要时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
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土地承包期限内,如承包方私自变更土地使用用途、不按照约定缴纳土地租金等,发包方可以依照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协议向承包方提起诉讼,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同样地,如发包方强行干涉
处理农村土地确权纠纷双方可以协商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