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夫妻一方擅自将房屋出售不合法但是有效,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请求单方处分共同房产的一方赔偿损失。
夫妻共有房屋一方出卖是有效的,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 1、第三人是善意购买; 2、支付合理对价; 3、已经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卖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如果房屋买卖合同是依法成立的,并具备买卖双方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以及意思表示真实,而且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并且构成表见代理的,该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房屋共有人经过其他所有权人同意的能卖房。房屋所有人不同意,其他房屋所有人不得擅自出售房屋,这意味着出售整个房屋。由于房屋所有人不同意,其他所有人不能擅自出售房屋,也构成侵权。房屋所有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和法人共同拥有房屋的权利和义务。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房屋,买卖行为一般认定为无效,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是应当维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2021年1
1、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产,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该房屋买卖行为有效,另一方无权主张追回该房屋。 2、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同所有房屋,且购房人不构成善意取得,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
第一,夫妻一方在结婚前已经购买或者在结婚前就取得产权证的房产,就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该房产不会因为一方的结婚而发生权属的变化。 第二,夫妻一方虽然在婚内购买了房产,但是购买该房产的房款来自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或者使用的是自己婚前的房产出售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如果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符合撤销事由就可以撤销。合同可撤销的情形: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以欺诈、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合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另一方不能追回。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所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损失。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一般是有效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八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屋出售时,权利人登记仅为出卖人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系房屋完全权利人,并以合理的价格取得该房产,应认定为有效,除非赵先生能证明买受人存在过错,与出卖人恶意串通,损害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