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第二次开庭这要看案件的具体情况,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完善。简易的事实证据都很清楚的案件才可能宣判。刑事诉讼法没有规定开庭到宣判中间的期限,只有从受理案件到宣判中间的期限:普通程序是2个月,简易程序是20天,同时有延长期限的规定。
1、开庭前的准备:各人进场,书记员点清当事人是否到其并宣布法庭纪律,然后法官们进场,全体起立,坐下后,审判长敲敲法锤,宣布开庭,简述案由,当事人,介绍审判人员,然后告知当事人他们的诉讼权利义务,问当事人有没有要回避的,没有的就继续进入下一轮
刑事案件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如下: 1、审理方式差异,普通程序由合议庭审理,简易程序由独任审判或合议庭审理。 2、审理期限不同,前者审限为二到三个月,后者为二十天到一个半月。 3、程序差异,简易程序可就普通程序中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予以
被退侦的案件不是都会判刑,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
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第一审简单的行政案件,是可以进行简易程序的。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审是指法院对案件的最初一级审判。一审的程序可以分为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两种。在中国,普通的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审又称上诉审程序,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上诉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
1.立案手续办理不同:普通程序的立案,由办案人员根据立案线索提出立案报告或立案审批表,报负责人审批或集体研究决定,认为后果性质严重,且具有惩戒效应需给予处罚才审批立案;而简易处罚程序中没有明确规定审批手续,现场检查中来不及办理立案审批手续。
二审不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审理简单的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诉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不适用简易程序。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条件如下: 1、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
以下条件下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二)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