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5
在工程进行结算时所需的资料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施工合同以及其附件或者法定协议书;2、补充协议;3、施工图以及竣工图,有地勘报告的得出具地勘报告;4、施工企业的收费标准以及能够实施安全施工的证明;5、招标文件以及招标过程中涉及的数据文件;6
工程结算需要的资料包括:结算时,除了合同约定的项目和金额,还有变更单、甲方与监理签字盖章的所有变更、新增、调减的项目单据,月进度款单据、超过一定百分比,例如:10%的材料涨价凭证等,这些都需要纳入工程款结算。
工程价款结算方法: 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 4、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
对公诉案件的审查,开庭审判前的准备法庭审判程序,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的最后陈述,评议与宣判。对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二审的结案时间: 1.对于刑事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可以延长二个月。 2.对于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审理对裁
工程完工的结算方式包括: 1、分段结算,对于当年开工但当年不能竣工的项目,按照其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2、竣工后一次结算,规模较小的项目,竣工后一次结算的方式; 3、按月结算,即每个月结算一次; 4、双方约定的其他的结算方式。
工程完工应该按照甲乙双方在签订工程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结算,如果没有约定,应该参照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进行。工程竣工以后的结算方式有以下两种:单位工程竣工结算、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和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
人民法院第一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对行政案件的一审管辖权,其性质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人民法院第二审程序的审判依据是上一级人民法院对下一级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权,其性质是对第一审裁判合法性的审查,是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方的特定争议最终予以
1.立案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 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 2.开庭(案件事实基本清楚,可以不开
1、审判监督程序是审判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第二审流程是不服一审判决,再提起诉讼审判的活动;2、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有权提起二审程序的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等;3、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与第二审程序的区别具体如下: 1、审理的对象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是判决或裁定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二审程序是一审程序判决或裁定的对象是尚未生效的案件。 2、提起的主体不同。 审判监督程序的主体只能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
1、审判监督程序是审判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第二审流程是不服一审判决,再提起诉讼审判的活动; 2、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有权提起二审程序的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被告人同意的辩护人等; 3、提起审判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