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2
环境行政处罚按日处罚制度: 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和督促排污者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等相关信息。
环境行政处罚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五)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书; (六)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种类的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不是的,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的规定,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产整顿; (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五)暂扣、吊销许可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经2014年12月15日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28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适用范围、实施程序、计罚方式
一般是在7天内进行立案,特殊情况可延长到15天。立案是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的第一个步骤,一般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一、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应予以立案: 1、导致他人财产损失达30万元以上的; 2、导致基本的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5亩以上,其他农用土地10亩以上,其它土地20亩以上丧失基本功能、或受到永久性的破坏; 3、导致森林、或其他林木死亡达50立方
如果犯罪嫌疑人违反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排放有害物质,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的,就构成了污染环境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污染环境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首先,如果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放射性废物、含传
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