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7
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
一、债务人的法定义务是什么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债权人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
共益债权是产生于破产案件受理后与破产费用在清偿时优先于其他债权。 共益债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否存在共益债权,是否要求清偿,应该由债权人确定。 因为从本质上来说,共益债权对于债权人仍然是私权,所以如何处分完全取决于债权人。
债务人的债务人是指次债务人。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和从权利,从而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代位权之诉,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债权人享有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行为造成的。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债权人的主体是行使代位权的人,债务人的各个债权人在符合法定的条件下都有权行使代位权,但是如果其中一个债权人已经就某项债权行使了代位权,并且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已被行使完毕,则其他债权人就不能就该项权利再对债务人的债务人行使代位权。
债务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的权利。债权是必须要求他人为某些行为的民法权利。根据权利义务的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人的债务,即必须是某些行为的民法义务。债权和债务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就没有意义了。与物权不同,债权是典型的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债务的条件是: 1、免除必须以意义表示,一般认为免除是单方法律行为,只有债权人表示免除债务的意思才有效,不需要债务人的同意; 2、必须向债务人免除; 3、债权人放弃债权的意思是不得撤回。 免除为债权人处分债权的行为,免除人有
债权债务是指权利主体在债务关系中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某些行为或者非某些行为的权利。债权和债务共同构成债务的内容,债权与物权相对应,成为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物权相比,债权具有以下特征,债权的对象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履行义务的一定行为;物权的对
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人是债权人。 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
根据法律或合同的规定,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人是债权人。 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
债权人,“债务人”的对称。债的主体之一。在债的关系中,有要求他的债务人实施一定行为或者不实施一定行为的权利的人。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