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事实婚姻能分财产。 未依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
证明事实婚姻的办法:只要当事人能提供材料证明在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因此,如果男女双方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就属于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有以下要件: 1.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 2.男女双方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3.同居双方在1994年2月1日以前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法律上的事实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以夫妻名义开始共同生活的时间在1994年2月1日前,且两人已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 结婚实质要件是指双方均无配偶、已达法定婚龄、无禁止结婚的情形等。 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未进行结婚登
事实婚姻是指并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是用夫妻的名义来共同生活的婚姻。法律目前并不会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这种婚姻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法律规定,未进行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属于同居关系。一旦两个人发生财产或者其他方面的纠纷,法律都会按照
无效婚姻,必须经过法院依诉讼程序确认为无效婚姻的,当事人才能能再婚。没有向法院申请确认婚姻无效,当事人婚姻仍然是有效的,不能再婚。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
双方之间属于事实婚姻,有一方构成重婚行为的处理: 1、如果事实婚姻的双方,补办了结婚证件的,有一方构成重婚行为的,则会构成重婚罪,一般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事实婚姻的双方没有补办结婚证件的,则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则会以同居关系
与他人同居虽不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但长期以来跟第三者以夫妻的名义在一起生活的,知道别人有配偶仍然以夫妻名义生活的。都可以被认定为重婚罪。并不要求一定构成事实婚姻或者领取结婚证。
1、单方起诉离婚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 2、若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可以提供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3、且法院受理该离婚案件的,应当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双方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
在事实婚姻的情形下,应这样“离婚”: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即当事人需要走法定流程离婚。在前述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但是未补办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