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1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这里特别要注意“合同签订时间”和“合同约定时间”,不少企业就是因为没有
土地使用税交纳时间规定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自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1、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开始; 2
房产税税率:从价计税:1.2%;从租计税:12%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房产税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从价计征全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 (1-扣除比例)×1.2%。
很高兴为您解答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
以房地产开发公司取得开发土地的土地使用证上的签发日期为房地产缴纳土地使用税的起算日期;房地产公司售房后将土地使用面积进行分解,以各住户取得的土地使用证上的签发日期为该记载面积房地产公司缴纳土地使用税的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新征收的土地,按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一年内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收的非耕地,从批准
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与否,不是以纳税人使用土地为条件的,而是以是否具有使用权为条件。该私营企业应该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缴纳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
地使用税缴纳时间规定,具体如下: 1、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以土地使用证确认的面积为计税依据,从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始分期缴纳,每年缴纳一次; 2、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与征收的行为无关,而与土地的性质有关。而不同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有不一样的。如果是用来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70年,用来建造经营性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40年了。如果土地的使用期限满了之后,还可以自动续期。自然,
对于公司认缴和实缴的时间,《公司法》的具体规定如下: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股东应当依法制作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内应当包含具体的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该出资时间即为股东应当向公司给付实缴资本的最终时间,法律并未对一般公司企业的认缴期限作实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