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继承遗产是会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法律规定,如果被继承人生前负有债务,而继承人又继承了被继承人的财产,那么继承人就有义务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生前所负的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选择继续清偿,也可以选择不予清偿。
继子女继承了生父母的遗产,仍有资格继承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同时,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遗产的,也不影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法定继承中,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民法典规定,继父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如果继承人本身生活极其困难的无力扶养的,其遗产继续没有太大影响。
被继承人的债务需要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清偿。法律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的以其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承担相应的债务偿还责任。
如果私人贷款的借款人死亡并留有遗产,继承人将根据遗产的实际价值向贷款人偿还债务。如果没有遗产,继承人将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在实践中,对于贷款债权,必须明确被继承人遗产的范围,并区分每个继承人的份额。
1、会,借款人死亡后,如属夫妻共同债务,则其配偶有义务偿还;未发生继承的,则在借款人的遗产中偿还; 2、如已发生继承的,则其子女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若放弃继承则无需承担。子女个人无义务偿还,但自愿
能。清偿死者的债务应以遗产价值为限:根据限定继承遗产原则的要求,继承人在清偿死者的债务时,仅以死者所遗留的遗产价值为限,对超出遗产价值的那部分债务,继承人可不必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
继承权,既包括权利,也包括相应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继承人选择继承遗产的话,需要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这里的债务清偿责任,主要是指继承人应当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具体的数额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如果继承人自愿的话,也可以超过遗产实际价
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这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人存在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该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而
如果继承遗产时,被继承人生前尚有债务未清偿的,则继承人应当以其所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进行清偿。若债务已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超出部分继承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偿还;若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无义务偿还债务。而当法定继承、遗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