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5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如果担保人为债务人承担了债务的,可以起诉债务人行使自己的追偿权。起诉债务人应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并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的证据等。
在符合起诉条件的前提下,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9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一般情况下,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如果担保人为债务人承担了债务,那么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行使自己的债务人追偿权。起诉债务人可以向债务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还需要提供为借款人进行担保的证据、已经履行担保责任等证据。
担保人承担的担保责任后,可以起诉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民法典》第七百条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
在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担保人还款后,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可以起诉债务人。保证人起诉债务人的情形,主要是基于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保证人追偿权又称“保证人求偿权”,是指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请求主债务人偿还的权利。
可以同时起诉。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没有履行债务的,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后是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的。 保证债权和主债权不属于同一个诉讼请求,并未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一事不再理”是指对裁判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判的同一纠纷,当事人不能再提请裁判机构重新裁判。 如果债权人通过起诉债务人不能获得充分受偿
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后是可以单独起诉担保人的。 保证债权和主债权不属于同一个诉讼请求,并未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一事不再理”是指对裁判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判的同一纠纷,当事人不能再提请裁判机构重新裁判。 如果债权人通过起诉债务人不能获得充分受偿
债务人如果被认定为诈骗,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随之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是,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债权人被债务人诈骗,依法起诉担保人是可以的。债务人如果被认定为诈骗,主合同被撤销后就无效,而担保合同随之无效,担保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另一种情况是: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
债务人诈骗债权人可以起诉担保人。 一、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认定债务人为诈骗,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随之无效,担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