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死后遗产无人继承的,如果死者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或者无业城镇居民,其遗产权归国家的所有;如果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归集体所有;如果是个体劳动者,原则上也收归国有。
债务人死亡且遗产无人继承的,应当以其遗产清偿其生前的债务,清偿债务后,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取得剩余部分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
被继承人的遗产无继承人时,按下列顺序处理其遗产: (1)被继承人生前负有债务或欠有税款的,以其遗产清偿债务或者税款。 (2)如果被继承人生前以遗嘱方式设定了遗赠的,以其遗产履行遗赠。 (3)如果有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
人死后若无继承人遗产,遗产用于清偿债务和税费,如果没有债务或者税款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当用来支付为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对死者生前尽过一定照料责任的人以适当补偿。 余下的遗产,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则归他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如果死者
无人继承遗产的处理:如果死者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无业城镇居民,其遗产权归国家的所有;如果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归集体所有;如果是个体劳动者,原则上也收归国有。
无人继承的遗产,是指被继承人去世时没有法定继承人,又没有遗赠协议指定受遗赠人的相关遗产。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同时,取得该遗产的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也应在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同时,取得该遗产的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制组织也应在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
需要分情况讨论。被继承人没有继承人,但是生前订立了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处理遗产继承问题。如果既没有受遗赠人,也没有继承人,那么遗产应当归国家所有,并且该笔遗产需要用于公益事业。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死者生前所在的
无人的继承遗产,在没有法定继承人的条件下一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 死者生前是国家单位人员,那么无人继承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被继承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的确定方式是:没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配偶、父母、子女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继承人。如果订立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可以基于此接受遗赠。
对于无人继承、无人遗赠的遗产,应当首先用于支付丧葬死者所花费的必要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并对死者生前履行一定照顾责任的人给予适当补偿。剩余遗产,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其生前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死者生前是全民所有制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