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章管辖 第一条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二条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最高法院关于承揽合同司法解释如下:承揽合同通常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性质属于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非要式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在2009年9月1日正式施行,该解释限定了只用于调整城镇房屋即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的租赁行为,对于乡、村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纠纷虽然不适用,但是是可以参照该解释的。但是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种类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包括: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的第一审案件;以及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上诉的二审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通过《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民间借贷的利息有了更进一步的规定,若在借贷时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就不得再主张偿还利息了,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36%,否则超出部分约定无效。年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是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除外。最新司法解释修改了原年利率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重要条文: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民间借贷如果去法院起诉,那么出借人需要提供欠条等可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如果有保证人的,出借人只起诉借款人,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被告,但是如果出借人只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该将借款人追加为共同被告。另外,知道借款人是借钱去从事违
减刑、假释的具体程序: 1、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
最高院关于抢劫罪的司法解释: 一、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的基本要求。 二、关于抢劫犯罪部分加重处罚情节的认定。 三、关于转化型抢劫犯罪的认定。 四、具有法定八种加重处罚情节的刑罚适用。 五、抢劫共同犯罪的刑罚适用。 六、累犯等情节的适用。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