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工伤行政复议一般情形下需要六十日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工伤行政复议程序: 1、收到工伤认定相关文书60日内向上一级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或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5日内审查是否受理,60日内审理完毕。 2、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
工伤认定后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
对于大部分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相对人如不服,还可以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也规定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复议决定是最终裁决,相对人不得起诉。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
复议前置是指行政相对人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在寻求法律救济途径时,应当先选择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而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经过行政复议之后行政相对人对复议决定仍有不同意见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认定后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有错必纠,保障法律、法规的正
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期是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
工伤认定行政复议程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工伤认定单位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向作出行政行为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申请的时间是单位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期是六十日。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
工伤索赔经过劳动争议正常程序开始起诉程序:准备工伤鉴定书、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以及住院治疗的费用凭证等;撰写起诉状;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副本的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副本;到被告住所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立案;等待法院的通知,按时到庭参加诉讼;
工伤起诉程序有: 1、必须先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后,应当凭工伤认定决定书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取得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2、凭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病例资料等证据,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