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因为两者承担的责任不同,连带保证人是债务的担保人,对债务承担担保责任,并非债务的主体,而连带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责任,是履行债务的主体。
连带责任的意思是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
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担保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
连带责任是指若干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一种形式。连带责任人按照债权人的请求承担责任,不分其份额或者优先权。债权人提出请求时,各负责人不得以超过自己的份额为由拒绝。连带责任人承担连带债务后,可以依法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要求赔偿。比如甲和乙负
连带责任指的是债务人之间共同承担债务。法律对此的具体规定是,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须承担同一民事责任的人,权利人可以对任何一方提出承担民事责任的请求,在向权利人承担责任后,各责任人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再分担责任。因此连带责任人之间也可以进行追偿
是有期限的。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
你好,需要看是连带担保还是一般保证。对保证期间的确定: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都是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保证合
贷款担保的连带责任是有期限的。如果当事人约定了担保期限的,则按其约定的期限来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如果未约定的,则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的期间。
1、执行前:如果贷款刚提交资料,还未通过审核。那么借款人可以及时联系贷款机构,要求退出联保,如果贷款机构同意,就可以取消该次贷款,那么同时就可以免除借款人的连带责任。 2、执行中:如果联保贷款已经执行,借款人想要免除连带责任,就需要贷款中所
没有有限连带责任的说法,只有有限责任。比如股东对于公司,因为公司是一个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无限连带责任,是指以个人全部财产偿还债务。比如普通合伙企业中的各个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