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5
法律对老年人犯罪的规定是: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犯罪的,与普通犯罪分子一致,不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受贿罪成立要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三、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四、主观方面故意。
1、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2、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3、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
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其他的自然人不可能是受贿罪的主体,单位也不会是受贿罪的主体。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应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受贿罪从犯的认定标准具体有以下几点: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罪犯是从犯。所谓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是指虽然直接参与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实施,但其作用仍属于次要犯罪分子;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罪犯是从犯。一般是指为实施共同犯罪提供
孕妇犯罪的特殊规定如下: 1、对于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2、犯罪嫌疑人是孕妇的,可以监视居住。 3、对于判处了刑罚的孕妇,如果是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可以监外执行。 4、孕妇犯罪后,在审判之前,只要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
受贿罪成立的要求如下: 1、本罪为特殊主体犯罪,只能由国家工作人员构成。 2、本罪的实质是“以权换利',因此,行为人必须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方能构成本罪。此处必须同时符合三点 (1)利
受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
法律对犯罪的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
单位受贿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有单位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为国有单位。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1.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暴力干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对老年人负有赡养义务、扶养义务而拒绝赡养、扶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规定的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国有单位。单位受贿罪,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或者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