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再审的流程为: 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决定申请抗诉后,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手续; 2、检察院受理。当事人决定申请抗诉后,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手续; 3、检察院立案。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作出可否立案的决定书;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再审的流程为: 1、当事人申请。当事人决定申请抗诉后,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手续; 2、检察院受理。当事人决定申请抗诉后,应当向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手续; 3、检察院立案。检察院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应作出可否立案的决定书;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
向检察院申请抗诉的程序为: 1、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 2、将抗诉书副本报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在收到刑事抗诉书后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4、抗诉书没有写明原审被告人准确住址的,应当要求人民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案件,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抗诉或者不抗诉的决定。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当经检察长批准。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的规定,对于已经生效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当事人可以申诉: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
刑事案件申诉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拟定调查提纲进行补充调查:原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申诉人提供了新的事实、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的;有其他问题需要调查核实的。
当事人决定申诉后,应向检察院提交申诉材料,检察院会在收到申诉状后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送达是否受理告知书。如果做出受理决定,检察院应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分情况作出如下处理:1、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