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资源,当事人只有使用的权利,所以说农村宅基地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即使两人要离婚,也不能打宅基地的主意,不能随意的分配。
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有关法律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不是。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村集体内的组织成员只能够使用自己所分到的宅基地,也不能够随意转让或者处分。而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很明显宅基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有合法建
不是。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村集体内的组织成员只能够使用自己所分到的宅基地,也不能够随意转让或者处分。而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宅基地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宅基地权属应以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为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第一款:“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
宅基地不属于国家所有,根据法规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宅基地不属于国家所有。虽然农村居民住房全归私人所有,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
1、农村宅基地的房子比较特殊,由于土地性质是集体所有。而且根据法律规定,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农村宅基地上房屋没有通常所见的房产证,只有宅基地,而且宅基地证上只登记一人名字,不象房产证一样可以同时登记多名产权人的姓名。 3、如果
1、宅基地使用权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度产,需要区分情况。若当初以家庭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夫妻两个人的,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当初是以政府的名义申请的宅基地,且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权属是一个人的,那就不属于夫妻共
如果农村有宅基地又在城市买一套房子,不算是二套房子。 目前农村宅基地的自建房,是没有产权证的,只有土地使用证。在房管局和信用报告上是查不到自建房的房屋信息的,应当认定为首套房。
违法的。占用耕地建房的,破坏土壤的,从事非农业活动的大棚房都是违法的。对于耕地上的大棚房,如果农民真是做发展农业使用,例如种植一些农作物,用于农业使用的,国家是允许,更是支持的。但是部分农民却在耕地上建房,从事商业行为,例如建造房子出卖,或
农村宅基地是集体建设用地的一种,集体建设用地包含了农村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于解决集体成员居住问题的建设用地,对其使用权对象有限定,非集体成员不可以使用。
农村房屋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并且产权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则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房产在婚后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转为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如果房产是双方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则房产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