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处罚执行有时效,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原则上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若是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能强制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有执行权的,则在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可以依法强制当事人履行;如果没有执行权的,则在当事人不依法救济其权利的情形下,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若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执行的权力,可以通过加处罚款、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等方式,来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如果该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则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中有“合并执行”或“合并处罚”的概念,两者的概念来源于刑事法典理论的“数罪并罚”。在行政执法中,经常会遇到在一个案子中行政相对人存在多种违法行为的情况。多种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若是简单的择一重罚,而不合并处罚,可能会出现对
行政处罚决定一般是由具有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的;但也可以由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在授权范围内实施;或者由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实施。
行政处罚能强制执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不是。行政处罚主要是指以下这些,但没有包括责令赔偿: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
责令赔偿不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中规定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以及行政拘留。
行政处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起诉以及复议期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五)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 (六)外国人拒不接受公安机关查验其出境入境证件的
执行行政处罚有时效。如果行政机关有执行权的,应在处罚决定书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权的,应在复议期限或诉讼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依法申请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