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行政强制措施程序应按照以下规定实施: (一)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出于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等目的,而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行政相对人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四)通知当事人到场; (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依其职权采取强制手段,限制特定的相对人行使某项权利或强制履行某项义务的处置行为。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很多,具体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等。行政强制措施因其实施具有紧迫性,
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又可以称为执行性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
行政强制措施指的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避免危害发生、防止证据损毁、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均属于行政强制。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从而预防、制止或者控制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险状
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规则有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规定:先由执法人员向负责人报批;然后出示执法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再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等事项,并听取当事人的申辩;最后制作现场笔录,并正式采取强制措施。
对于行政强制措施,我国《行政强制法》中关于其的特殊规定包括: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有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 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3、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并通知当事人到场; 4、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