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遗赠扶养协议可分为以下两类: 1、公民之间的
受赠人因遗赠抚养协议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过错方对赔偿对方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遗赠扶养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双方协议,协议应当载明被扶养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等基本信息,以及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或者组织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2、扶养人的义务和受扶养人的权利,支持的主要义务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生育
根据纠纷的内容不同解决方式如下: 1.扶养人不认真履行扶养义务的,受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协议,人民法院也可以应受扶养人亲属的请求酌情对扶养人受遗赠的财产数额予以限制。 2.如果受扶养人擅自处分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财产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
口头遗赠扶养协议有效必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民事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 二、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如果是重病没有办法进行抚养了可以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解除遗赠扶养协议的条件: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 子女抚养协议的内容: 1、子女抚养权归属; 2、抚养费、抚养期限和支付方式; 3、增加或减少
根据民法典中合同的一般原理,遗赠扶养协议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是协议双方当事人。协议应当载明受扶养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信息,以及扶养人个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或者组织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 二是扶养人的义务和受扶养人的
遗嘱与赠与协议的区别如下: 1.生效时间不同。遗嘱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生效;赠与合同的生效一般是以交付为条件,但法律对不动产的赠与、公证赠与作出了明确规定,应依法办理。 2.遗嘱是单方的行为;赠与是合同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
没有赡养老人能继承遗产。 子女不赡养老人,也是拥有继承权的,但是老人可以因子女未尽赡养义务,在订立遗嘱的时候不指定子女为继承人。而且法律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1)双方协商一致,协议解除。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 (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协议解除。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
遗赠扶养协议生效条件有: 1、遗赠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 2、遗赠人必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在遗赠人遗嘱生效时生存的人; 5、受
遗嘱人与对方办理遗赠抚养协议公证注意的问题包括:应当由其本人亲自申办公证,协议的内容必须要合法有效。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遗赠抚养协议如果只有手印,需要通过鉴定确认手印的真实性。另外,还要结合其他证据证明协议的真实性。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