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股东出资不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解决: 1、减资。采取这种方法的,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铁了股东资格。 2、替代出资。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
买到假货店家不承认的,消费者可以与店家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店家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认定无效合同应当注意: 1、认定无效合同须符合条件,无效的合同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等; 2、无效的合同自始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效力的认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相关条款,损害国家利益;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一般为无效合同。
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欺诈人有欺诈的故意; (二)欺诈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三)被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 (四)被欺诈人因错误而作出意思表示。
公司不承认股东享有股权时,股东可以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到法院起诉确认股东资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是否已履行出资义务发生争议,原告提供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产生合理怀疑证据的,被告股东应当就其已履
买卖之前一种协议。条件之前的一种协议,认购书具备担保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的担保效力。如果认购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符合协议书约定的生效条件时,该协议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开发商和购买人均应按照协议书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签字后如果对方不承认的话,可以依据有对方签字的材料提起诉讼,对方不承认是本人签字的,应提出笔迹鉴定确认字迹。不进行鉴定的,只是口头不承认没有意义。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确认合同不成立起诉的方式: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及相关证据,只要起诉符合主体适格、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等条件,即完成起诉程序。
商品房认购合同效力的认定办法为: 1、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预售合同无效。 2、房地产开发企业就商品房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合同效力。 3、因一方当事人原因未订立合同的,按定金规则处理。
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订立的房屋预售合同有效;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与买受人订立的认购书无效,但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同时当事人必须具有书写能力、意思表示必须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必须合法、符合法律规定
首先,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次,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
股东要求退股的,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第一种是对内转让股权,第二种是对外转让股权,第三种是强制公司收购股份,又称公司股权回购。对内装让只需要股东间合意即可,对外转让需要半数股东同意,且同等条件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