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离婚证丢了要再结婚的手续是: 1、去当时办理离婚登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或者出具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状况证明; 2、男女双方去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
离婚再婚的当事人应当提供离婚证明、离婚证明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 再婚办理结婚证需要的材料: 1、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提交当事人提交提交3张近期半身免冠彩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3、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办理。
当事人在离婚后,任何一方选择再婚的,都需要携带与其他初婚的人一样的手续。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
离婚时结婚证丢了: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
1、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户口簿上需有户籍专用章,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户口簿丢失的,应到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身份证与户口薄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一致。如不一致,须由派出所更正并加
针对离婚再结婚的当事人,在申请结婚登记时,和初次结婚登记的流程是一样的。男女双方需亲自至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在申请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有: 1、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原件; 2、双方当事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3、针对离
办了离婚手续,大概三十天左右就可以拿到离婚证。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限届满后
双方当事人异地办理结婚需要的手续有: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本人免冠照片等重要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级或县级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申请; 2、双方当事人到结婚登记处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确认无误后,在申请书上签上名字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