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连带责任保证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既可以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也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在保证责任中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债权人须先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在债务人不能履行的情况下,才能向保证人主张债权。由此可以看出,连带保证人是不享有先履行抗辩
连带责任保证人同主债务人一样享有法律规定的对抗债权人的抗辩权,当债权人行使权利,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连带责任保证人可以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的要求,拒绝或者延缓履行担保义务。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权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基于主合同享有的抗辩权、基于保证合同享有的抗辩权、专属抗辩权。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有: 1、先诉抗辩权(检索抗辩权); 2、催告抗辩权; 3、一般抗辩权。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有: 1、先诉抗辩权(检索抗辩权); 2、催告抗辩权; 3、一般抗辩权。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连带责任保证人的抗辩有: 1、先诉抗辩权(检索抗辩权); 2、催告抗辩权; 3、一般抗辩权。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用不用明示,应进行区分:没有违约时,先履行的一方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用明示;已经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进行履行时,则先履行的一方行使就用明示;在先履行的一方不能履行等,但没有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
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8条。该条文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
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话,当然能够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承担共同责任。如果不是夫妻共同债务,只是债务人一方的个人债务,当然不能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承担连带责任。这就需要确认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新颁布的司法解释规定,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