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一般在单位犯罪的情况下只追究两种人的法律责任: 第一种人是直接负责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指使者,可以是法人代表、也可以是财务经理、财务总监。第二种人就是直接责任人,也就是违法行为的经办人,一般是单位的会计。
注册公司财务负责人承担的责任: 1、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
公司出现问题,财务人员是否担责,还要看是什么问题,如果单位有规章制度,财务人员没有遵照执行就承担责任。如果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出现问题,你作为出纳来讲,不承担责任。
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的责任包括: 1、定期对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 3、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 4、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5、负责监交。 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当对于财务账簿的真实性以及完整性责任,不得被任何人指使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公司财务负责人是指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 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如下责任: 一、在公司财务主管的指导、监督下做好记帐付帐报帐工作。 二、按照财务制度审核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建立并完善财务凭证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各类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会计工作相关岗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对财产进行一次清查,完善保管、领用、维修、赔偿、报废、挂失、人员交接等制度
注册公司财务负责人承担的责任: 1、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健全保管
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刑事责任: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电子税务局财务负责人不可以是法人。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和法人代表不可以是同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法人代表可以是任何自然人刑事罪犯除外。法人代表可以兼任其他的职位
公司的财务负责人的责任有编制财务报表、业务活动报告和预测;监督财务细节以确保满足法律要求;监督财务报告和预算的员工;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寻找降低成本的方法等。
注册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责任: 1、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评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2、负责本单位财产物资的统一管理,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完善保管、接收、维护
财务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是: 1、不能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期限尚未届满; 2、不能被全国股转公司或者证券交易所采取认定其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期限尚未届满; 3、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