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3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宏观的罪名,不是具体的罪名。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行为人危害了公共安全,给社会不特定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公共财产造成了威胁,放火、决水、爆炸、投毒等罪名都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子罪名,其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基础罪名。以危险
过失行为也可以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不仅包括放火、决水、爆炸等故意犯罪,也包括失火罪、过失决水、爆炸等罪。如果处于过失,实施了放火、决水等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就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
不是。破坏公共财物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若行为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2、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3
(一)该罪主体多数为一般主体,少数为特殊主体构成。 (二)在主观方面上表现为故意; (三)客体是公共安全;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危害公共安全罪有死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罪名是严重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其中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由于公共安全的重要性,如果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是怎样的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危害公共安全罪如果没有造成人身伤亡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了实际的社会危害,比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得公共财产或者私人财产受到了严重损失的情况,则应当要判处十年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或者足以危害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 其中包括: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组织、领导、参加恐怖活动组织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行为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客体表现为其在犯罪方面存在主观上的故意。放火、决水、爆炸或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行为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依照情形,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
危害公共安全罪一般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
危害公共安全罪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缓刑: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危害公共安全罪满足以下条件的,会缓刑: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