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刑法条文]第三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军事管理区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本罪只追究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的刑事责任,而不追究一般参与者。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的处罚标准有: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是指,行为人通过聚众的方式,扰乱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的秩序,同时实施了抗拒、阻碍执法的行为,情节严重并且导致了严重后果的行为。需要注意的是,聚众扰乱公共场所交通秩序罪,针对的是首要分子,而不是普通的参与者。针对
我国刑法第六章第一节规定的所有罪名,都是扰乱公共秩序罪。其中,妨害公务罪的标准是,采取暴力、威胁等方法阻止、妨碍国家公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标准是,犯罪分子煽动群众,致使群众采取暴力方式抗拒法律、法规的实施;招摇撞骗罪
首先,审判员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应当予以警告,对于不听警告的,则予以训诫。若训诫无效的,则责令其退出法庭,如果拒不退出法庭的,则可指令司法警察将其强行带出法庭。 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有以下行为之一,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到法庭秩序的,则可对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