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6
离婚登记一般需要在当地的一个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对于婚姻登记这种行为来说,婚姻登记是需要根据相应的一个流程去办理的,也就是说,夫妻双方最好是签订相应的一个离婚协议书。
离婚登记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
申请离婚应该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办理离婚证要提交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签订的书面离婚协议,并且要双方共同到场。
办结婚证需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要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的相关证件之后,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但有些地区已开放跨区办理结婚登记业务,具体可留意本地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地方可以不是登记结婚的地方。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时候也只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涉外结婚办理登记的地点是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的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结婚登记应当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婚姻登记管辖按照行政区域划分。 (一)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一般情况下要求进行婚姻登记的男女双方,去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即民政局进行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城市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农村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
办理结婚登记的地点应当是男女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带上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去办理即可。
在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登记去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离婚无需回到结婚登记地。 1、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可以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并没有要求一定要回结婚登记的机关办理。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